主持人:我們馬上連線特約評論員劉和平先生。劉先生,對于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先后對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您做何評論?
劉和平(特約評論員):我注意到,習近平總書記是三天之內(nèi)先后兩次就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反復強調(diào)要嚴查事故原因,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李克強總理在接受境外電視媒體采訪時說,一定要徹查追責,公布所有調(diào)查結(jié)果,給死難者家屬一個交代,給天津市民一個交代,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給歷史一個交代。
在習近平與李克強先后表態(tài),要嚴查事故責任人的同時,《人民日報》發(fā)表評論回應(yīng)公眾關(guān)切,文章稱中央連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這樣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開處理,還有什么必要對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隱瞞?又怎么可能“官官相護”?
我認為,這背后給我們透露出的信息就是,對于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僅要徹查責任人,而且會跟反腐敗斗爭一樣,上不封頂,無論是牽涉到誰,都會一查到底。
習近平在指示要追查責任時,還著重強調(diào)了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全生產(chǎn)是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承擔好的重要責任,這也就味著,這次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僅會追究相關(guān)政府部門的行政責任,而且有可能會追究相關(guān)黨委部門的政治責任和領(lǐng)導責任,這將會開啟中國重大責任事故問責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