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自律一般要幾天_車險提前28天和提前3天續保
撰文:燕梳志
黑夜無論怎樣悠長白晝總會到來
重要通知!
本地區2019年車險自律自1月10日開始實施,各保險公司報行合一,按照向銀報備的手續費比例上限內開展業務。1月10日起,車險將全面漲價。請1月、2月、3月及4月6日之前車險到期的,抓緊在1月10日前續保,家里有礦的可忽略!
臨時通知!
車險優惠還有半天,下次不知道什么時候。明天所有公司漲價。3、4、5、6月車險到期的今天抓緊。老鐵們,恕不一一通知了,看到后私信我哦!
以上分別是燕梳志朋友圈的刷屏信息,時間是1月6日和3月17日。
燕梳志已記不清這是朋友圈第幾次刷屏的車險漲價消息。唯一確定的是,燕梳志所在的保費大省,2019年第二輪車險自律啟幕。
事實上,距離1月6日首次執行2019車險自律的時間,僅兩個月。
試問,無休止的車險自律真的可以發揮實質性的成效,到哪天才能徹底終結市場亂象或者被市場終結?越改越貴、越改越亂、越來越密集、怨言越來越大的現實中,我們有必要回溯、審視、探討車險自律與康莊大道。
一個謎團
行業自律愈頻繁,車險經營環境愈惡化
2018年上半年,財險市場TOP4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太保產險與國壽財險打著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的“良苦用心”,提議行業設定統一的車險手續費上限,并實施“報行合一”(險企報送銀保監手續費用必須與實際市場投放的手續費政策相同)規定。考慮到大小公司競爭力的不同,允許中小保險公司上浮5個點的手續費用。
兩個月后,銀發布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手續費規范文件《中國銀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57號文”),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報送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
不同于往昔的是:
“57號文”將手續費的內涵進行了進一步擴充,在名義上的系統跟單手續費基礎上,又將給予保險專兼業機構和個人代理人的服務費、推廣費、薪酬、績效、獎金、傭金等納入廣義手續范疇。
8月1日,TOP9率先執行車險手續費上限自律規定;8月8日,其他中小財險主體亦全面跟進執行。
盡管業界對此次自律效果存疑,但也存有希冀。原因,這一次自律是車險手續費高企至歷史峰值下的“自發主動”選擇,是老大們“自愿、主動”發起的,非往昔被動之自律,且總、省、市層級一把手均簽署承諾書,做出保證。
遺憾的是,行業自律出臺不久,即有媒體爆料個別險企以虛列費用的方式給予客戶約定利益外的“返點”。
事實上,只要一家公司違反行業自律,其他公司就會毫不猶豫的“一窩蜂”的跟進,法不責眾。
這樣的故事已經上演太多次,最后的結果是市場主體無一幸免的“全部淪陷”,回到歷史的“原點”。
五個月后,2019年1月,全國性的《機動車輛保險自律公約》出臺,盡管“含蓄”,主旨依舊是強調手續費管控。
2月,《關于建立機動車保險條款、費率違法違規舉報制度的通知》下發,鼓勵市場主體舉報車險手續費違規行為,建立專項通道。自此,各地掀開再次自律和建立車險舉報制度高潮。
回首“57號文”后的五個月:中保協和各省保協再推車險自律,并開通車險專屬舉報通道,一方面表明了監管規范治理“車險亂象”、推動車險自律的堅定信心;鏡子的另一面,則反襯和暗含了長達近5個月的行業自律,同歷次行業自律一樣,“壽終正寢”。
以新年伊始發起的這次配套附加舉報制度的行業自律為例,燕梳志所在的北方某保費大省兩次自律間隔2個月,說明自律生命期2個月。
必須承認的事實是,行業自律的愈發頻繁,其間隔時間也愈來愈短,成效并不佳。眾多險企“明修棧道”,實則“暗度陳倉”,行業車險自律公約名存實亡。
那么,3月17日這次的地方行業車險自律又能堅持多久?是否又能產生實質性成效?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市場不相信眼淚。
殘酷的本質
“自律”乃個別大公司“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他律”
車險自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行業協會的工作職責,決定了其必須補位、配合監管部門“搭好臺”、“唱好戲”。
另一方面,個別大險企以高舉維護市場良好秩序的旗幟為幌子,以限制實施較低的近乎無差別的手續費為手段,達成提升市場份額、增強市場競爭和利潤獲取目的,有效借助行業協會這一半官方載體,積極推進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車險自律。
縱然諸多中小險企希冀降低高企的市場競爭成本和業務獲取成本,但從理性的角度觀察,大部分中小險企并不愿意執行近乎無差別的手續費自律公約。
它們亦知:小麻雀跟著蝙蝠飛,除了熬夜沒食吃。
雖然“靠不住”,但更“惹不起”的現實中,中小險企不得不在自律公約上“主動”簽字。
尷尬的現實一
中小險企經營愈發艱難
不否認“自律”的“良苦用心”,“老三家”市場集中度進一步提升、經營數據造假力度和難度更大的不良后果也需直視,是否是“好心”辦成了“壞事”?
商車費改后,面對大公司的品牌、規模和服務網點優勢,諸多小公司利用“船小好調頭”的天然優勢,在對某一車險細分市場實行精準定價的基礎上,往往通過采取低賠付、高手續費投放的競爭策略分杯市場,贏得一席之地。
盡管小公司比大公司多5個點的費用優惠,但5個點的費用遠遠難以彌補與大公司間的正面競爭差距。一輪又一輪的行業自律,在給行業諸多險企套上“緊箍咒”的同時,也致使中小險企的經營愈發艱難。
根據行業交流數據顯示,2019年1月,車險綜合成本率破百。同期承保利潤下滑300%多。
尷尬的現實二
馬太效應愈發嚴峻
橫向看,2019年1月份“老三家”合計保費達到1022億元,市場份額68%,保費增速25%,同期其他財險公司保費增速僅為12%,高于其他財險主體13個百分點。
縱向看,2019年1月份“老三家”的保費增速高于去年同期5個百分點,市場份額高出同期3.69個百分點。
合計1022億元的保費、25%的保費增速、205億元的保費增量,近68%的市場份額是財險“三巨頭”近九年最好的業績,市場集中度的上升更是赤裸裸地證明了愈發凸顯的馬太效應。
尷尬的現實三
險企經營數據造假或更加隱蔽
這或許是匪夷所思的一點。
具體分析,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行業自律限定的商業險手續費,遠低于自律前各公司承保系統的跟單手續費。
如某險企車險自律前,“家用新車”系統跟單手續費上限可達50%,自律后最高到30%。事實上,由于“家用新車”具有保費充足率高,賠付率相對低等特點,市場手續費遠高于30%。
在往昔50%的系統跟單手續費或許尚有所不及的情況下,降至30%,何以競爭?以此推論,市場實際費用高企不降的情況下,險企經營數據造假力度注定加大。
另一方面,新一輪的行業自律除了要求險企嚴格執行“報行合一”手續費政策,嚴禁利用所謂增值服務給予消費者額外利益外,還規定向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機動車輛防災減損、道路救援等服務者,需在保單特別約定中予以明示。
這意味著,不僅直接返還、贈送現金,或者贈送預付卡、有價證券、保險產品、購物券、實物以及積分折抵保費、積分兌換商品等過去常見的套費渠道和科目會越來越少,且連道路救援類增值服務也會受到嚴格管控,套費渠道進一步受限,險企經營數據造假難度難上加難。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環境中,險企將會如何演化,答案不言自明。
無奈后的反思
車險的康莊大道在哪里?
車險發展至今,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成最大財產險種,一定程度上也是中國保險行業的名片。為何,總令業界有股很不理想的感覺?
有觀點認為,是保險公司守規意識、素質不夠,沒有責任擔當、急功近利。事實真的如此嗎?
上升到哲學的角度,任何普遍性問題的出現,一定是系統性的,是和制度安排與體制機制掛鉤的。
歷史證明,實踐亦證明,政府與市場、公平與效率的適度結合已經成為市場經濟下各個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黃金定律”。
回看車險問題,或許也不是險企經營和不遵守行業自律公約的素質問題,是否是對市場的認知、各方參與者的界限、能力的邊界有所模糊?只有各方參與者各司其職,才能促使車險走上康莊大道。
只有凝聚共識、形成對車險市場科學規范的認知,劃清政府與市場界限:
在前端完全放開車險價格管制,充分發揮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
在后端全面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建立市場退出和出清機制,才能最終跳出車險行業自律治亂循環怪圈,促使車險走上康莊大道。